为规范集团设备设施维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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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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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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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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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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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青果教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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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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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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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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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机、背投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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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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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光纤模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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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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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仪器
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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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其它实验(训)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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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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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公及师生
生活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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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门、窗、锁,
家用电器、办公配套电器,配套水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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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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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运输设备,
清洁机械、绿化养护机械、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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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分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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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电梯、供电设备,
水泵、喷池设备、供水设备、热中央供水系统、电热开水器,电控设备、一卡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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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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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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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维修归属部门
1. Ⅰ类设备设施故障的维修工作由学院教育技术中心作为接修部门负责;
2. Ⅱ类设备设施故障的维修工作由学院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技校教务处实训中心负责;
3. Ⅲ类设备设施故障的维修工作由总务处作为接修部门负责。
三、设备设施保修期内维修
接修部门按供货合同售后服务条款,联系供应商上门维修,或发外特约维修点维修。
四、设备设施发外维修
(一)发外维修的确认
成立发外维修鉴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发外维修鉴定事宜。领导小组由接修部门负责人任组长(Ⅰ类张文生、Ⅱ类张国安或周强、Ⅲ类冯国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家1-2人为成员。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和管理由两院校办公室负责。需要专家时,由各组长单位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选派。选派专家分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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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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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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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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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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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青果教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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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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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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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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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机、背投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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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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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光纤模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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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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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仪器
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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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设备、仪器仪表、
其它实验(训)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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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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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公及师生生活
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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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门、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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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办公电器,水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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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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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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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机械、绿化养护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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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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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分
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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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电梯、供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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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喷池设备、供水设备、热中央供水系统、电热开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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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设备、一卡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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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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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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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外维修点的确认
发外维修实行对外招标确定维修点,分别由教育技术中心、两院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和总务处负责,物资处、财务处和办公室参加,招标结果报董事会批准。
(三)发外维修的价格审批
发外维修价格由2人以上小组共同审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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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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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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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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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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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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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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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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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使用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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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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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使用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
技术专家共同研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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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外维修的审批、验收与报销等,实行一单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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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外维修的验收
发外维修的验收程序与发外维修的确认程序相同。
五、设备设施报修审批程序
(一)校内维修
使用部门经办人填写报修单—部门领导审批—报设备设施维修归属部门
(二)发外维修
1.发外维修
使用单位申请:由物资处、专家、组长审(核)批。
2.发外维修验收
使用单位验收意见:由物资处、专家、组长验收。
六、教育技术中心、两院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和总务处负责建立设备设施维修档案。
七、本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附件:白云教育集团设备设施报修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