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原则,经专业申报与自评、学校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评审论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同意摄影、艺术与科技、网络与新媒体、集成电路设计及集成系统、虚拟现实技术等5个专业新增为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广东省教育厅授权备案结论正式下达之日停止。
联系电话:020-89913877 联系人:杜老师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摄影专业).pdf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艺术与科技专业).pdf
3.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网络与新媒体专业).pdf
4.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集成电路设计及集成系统专业).pdf
5.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虚拟现实技术专业).pdf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