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原则,经专业申报与自评、学校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评审论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同意智能车辆工程、智能建造2个专业新增为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审核结果及简况表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广东省教育厅授权备案结论正式下达之日停止。
联系电话:020-89913877 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
1.广东白云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智能车辆工程专业)
3.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智能建造专业)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