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提高学校整体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确保各单位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单位防御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原则,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因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安全稳定责任书》签约责任人即为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部门负责。
3.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队伍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防汛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大乾 孙国忠
常务副组长:程 玮
副 组 长:陈 峰
组 员:张国安 段 立 洪 强 欧阳振勇 欧阳志强 各二级学院院长、党组织负责人,各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各项措施;
2.在省防总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学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的工作;
3.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知识教育、安全警示宣传和应急演练;
4.落实气象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停课的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
5.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动态信息,当学校领导小组通过内部通报或广播、网络等公共信息渠道,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预警时,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事故处置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相关单位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疏浚,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4.预案、通讯准备:制定防汛防台等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自然灾害防治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5.物资准备: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防治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
6.防护检查:各单位重点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三)主要防御工作
1.排水防涝
(1)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2)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3)校内人工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 防高空坠物
(1)全面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标示、室外天线等户外设施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2)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3)注意校内简易工棚、车棚、老旧牌匾、墙面突出标志、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拆除或加固。
3. 防雷工作
(1)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2)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件。
四、报告和处理
(一)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归口处理,同级分享,并即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三)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五)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五、应急处置
根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三)工作人员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听从老师指挥,迅速撤离现场,互相照顾,帮助有病、行动不便同学撤离。
(五)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1.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教育部门,及时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120”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2.事件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抚好学生,不让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3.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六)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件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善后工作
(一)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自然灾害处置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治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二)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做好本单位的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和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三)总结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应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件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各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广东白云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