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有序处理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把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在食堂采购、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顾客或员工大量发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卫生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相关处理工作的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总务处分管副处长、食品安全监管科级干部
成员:各主管、食堂经理、安全管理员
总务处办公室:36095903
职责: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协调卫生部门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预警与报告
1.预测预报
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定期发布卫生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2.责任报告人
(1)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顾客(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时限要求
(1)有关部门在知悉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立即向卫生部门、校医院和政府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校医院急救电话:9036(内线)
急救中心电话:120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078853
广州市卫生局:81086035
省教育厅:37626090
4.建立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五、应急响应
应急领导小组得到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信息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1.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预防中心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并尽可能说明原因和发展趋势等。
2.立即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往学校医院或就近医院就诊,视情况必要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救助,及时通知中毒人员的家长或亲友,安排人员负责陪护,积极配合医院救治病人并做好病人吃剩食品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的留样。
3.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生产加工、供应和食用,组织保护好事件发生的现场,造成事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及其生产加工原料、操作工具和设备,等候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来处理。
4.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群,劝离无关人员,防止事件影响范围扩大或态势恶化。同时布置安抚和稳定其它就餐人员、发生事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肇事者或疑似肇事者的情绪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学生慌乱等混乱局面。
5.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如实提供造成事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的相关资料和样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带菌检查、调查取证和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来源的追查工作。
6.追回已销售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7.在卫生防疫部门对事件现场的调查、采样完毕后,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事件现场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后期处置
1.应急工作结束后,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对事件发生现场的调查结果和提出的相关意见,迅速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整改完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才能回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2.严格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确保学校正常生活和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3.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七、附则
1.事件发生时,总务处所有员工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情况、积极支持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2.事件发生后,在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救护的同时,要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食物中毒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 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时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件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补报。
4.本预案未涉及到的其它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执行。
广东白云学院
2023年6月15日